党员大会制度

党委办公室|2018-03-06 09:38:00

党员大会是全体党员参加的党务会议,是基层党组织的最高领导机关,享有最高决策和监督权。党员大会包括院党员大会和支部党员大会。为更好地保证医院正确的发展方向,规范基层党组织集体决策行为,根据《党章》及有关规定,特制定本制度。

(一)党员大会的召开

1. 党员大会召开的时间视情况而定,可定期召开。

2. 会议由党委(党支部)委员会负责召集,由党委(党支部)书记负责主持,由党办主任(党支部委员)负责记录。

3. 会议议题由党委(党支部)委员会根据上级党组织的指示和工作需要确定。党员大会的内容由党办(党支部委员会)在会前通知党员。

4. 党员大会由医院(党支部)全体党员参加,所作决议须有应到会半数以上的党员通过,方能生效。

(二)党员大会的主要内容是:

1. 传达中央和上级党委的重要指示、文件和会议精神;

2. 听取党委某一阶段或某一重要工作的工作安排或工作报告;

3. 讨论决定医院党组织范围内的重大问题;

4. 选举出席上级党代会的代表或调整党委委员;

5. 讨论发展党员和预备党员转正。

6. 提出对党员奖励或者处分意见,决定职权范围内对党员的表彰和处分。

(三)党员大会有权修改和否定党委(党支部)做出的决定,党委(党支部)如发现党员大会的决议不符合党的路线、方针、政策和上级党组织的决议时,可请示上级党组织进行裁决或重新召开党员大会讨论决定。

(四)党员大会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做决议。对于经过讨论不能达成共识的问题,可经过党员充分酝酿,下次会议再做决定,必要时报上级党组织。

(五)召开党员大会的一般程序

1. 确定好议题,提前将党员大会的内容、时间和要求通知全体党员,以便在会上充分发表意见。

2. 准备好预案。党员大会讨论决定的重大问题,应先由院党委(党支部)讨论研究,并提出供党员大会讨论的决议或决定的意见和方案,以便院(支部)党员大会展开讨论和做出决定。  

3. 统计到会党员人数是否符合要求。党办主任(党支部委员)负责记录。

4. 党委(党支部)书记主持会议,宣布开会,提出议题,展开讨论,党员发表个人意见。

5. 党委(党支部)书记归纳集中多数人的意见,并根据此修订、补充预案。

6. 形成决议。需要对议题形成决议时,须请与会党员表决,根据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形成决议。

7. 由票务小组(组织委员)统票并宣布表决结果,记入会议记录。

8. 由党委(党支部)书记宣布闭会。